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1版:一版要闻
4  
PDF 版
· 坚持不懈推进平安建设 共建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 原则通过《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草案)等
· 平安创建不搞“终身制”
· 蹲点调研树形象 转变作风谋发展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再扩招50万人
·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定
· 孙文友当选湖州市委书记
· 就业困难者当上助老服务员
· 慈溪三农民出国学技术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3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吕祖善主持省政府第九十一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草案)等
  本报杭州3月30日讯(记者 王瀛波) 省长吕祖善今天下午主持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草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与《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

  会议认为,我省检验服务市场发育早、发展快,涉及领域广泛,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2002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为适应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开放技术服务领域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检验领域与国际接轨,有必要将省政府《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会议认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根据当前我省森林消防工作新形势,为全面提高森林消防管理水平和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将《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2001年,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此次对该《办法》的修改,是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促进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与规范管理。

  会议决定,《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施行。

  各位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原则通过《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草案)等 2007-3-31 48256F32002924A6482572AE004D720C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