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国税局推行“一年告诫、两年调岗、三年免职”的中层干部末位淘汰制,充分调动了该局股级干部改正作风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据介绍,该局中层干部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象是副股级、股级干部,考核实行100分制,内容包括:工作目标考核、一般干部测评、中层干部联评和党组领导测评四个方面,分别占50%、15%,15%、20%权重。每位被考核人员按得分多少顺序排名,对考核得分排名最末位的中层干部,第一年排名末位的,进行告诫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作降职或免职处理。同时,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各类单项先进评选的主要依据。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