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提醒您:
如果您2006年度收入达到12万元,请务必在2007年3月31日前向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以免逾期被查处而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咨询热线:12366
咨询网站: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zj-l-tax.gov.cn)
郑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