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华3月27日电(通讯员 方令航 记者 徐贤飞) 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国新出厂的电子信息产品都须加贴醒目的绿色标志或者橙色警示标志,明示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等信息。可笔者在金华市区几大IT和家电卖场,都没有发现印有环保标志的产品上柜。
一些营业员对电子产品绿色标志一问三不知。知道环保标志这回事的销售人员回答口径更是一致:“没接到上头通知要求贴这个标志。”
笔者在市区江南一大卖场内,随机寻问了几位前来选购数码产品的市民。他们大多也对电子产品的环保问题知之甚少。“有环保标志?我没听说过。”正在选购电脑的金华某机关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办法》主要是针对电脑、家电、MP3、MP4、打印机等电子信息产品,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毒有害物质采取目录管理方式,并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使用。消费者购买相关电子信息产品时,如没有看到环保标志,可到有关部门投诉,质检、工商等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