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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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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省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
行业协会九月底前须摘“官帽”
  本报讯 (记者 吴妙丽) 省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我省所有行业协会在今年9月底前必须彻底摘掉“官帽子”,完成与行政机关的脱钩,成为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

  根据此次下发的《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意见》,此次改革的对象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性社会团体(包括生产、流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行业协会)。在这类协会中,只要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现职机关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职务”等几种情况中的一种,都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和职能分开等改革,彻底褪去行业协会的“官方”、“半官方”色彩,还其以民间身份。

  对于人们关心的人员分离问题,《通知》规定,官员在行业协会内兼职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或辞去公职或辞去行业协会职务。

  据了解,我省还将进一步酝酿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将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社会服务等职能一并交给行业协会,同时为后者提供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资金等物质保障。政府要求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必须按“费随事转”原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省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性社会团体共有3044家。因体制和机制原因,许多行业协会都存在行业代表性差、“官办”色彩浓、行政依附性强、缺乏应有独立性等“通病”。

  据悉,我省计划用5年时间,初步形成适应浙江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结构体系,同时初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的产生、发展、运作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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