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福州3月24日电 (记者 孟昭丽 涂洪长) 福建省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医药费用增长,2005年和2006年人均医药费用连续两年实现零增长。
2005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医院控制五个指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合理用药抽查准确率;大型仪器检查的阳性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通过指标压力,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收费。
近两年,福建省还先后出台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成立了肿瘤放疗、超声医学等12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了各级行政部门医药费用公示制度等,多种措施并举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