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23日讯(记者 秦军 实习生 丁玉绒) 本报连续两天对“捐肾救子”和“把老人赶出门”的事情进行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或打来电话、或在网上留言,希望本报继续关注吴大妈夫妇。然而,已搬到城北的吴大妈今天向记者表示,希望能给儿子多留点隐私,不要继续曝光了,以免让儿子下不了台。
吴大妈和老伴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们就看到了本报的报道,报道很客观,他们非常感谢。吴大妈说,这两篇对比报道让她也流泪了,因为它说出了她的心声:“前段时间,我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去输液,碰到了一位老邻居,她退休后,儿子一家都住在她家里,吃她的、用她的,到最后还要埋怨她,让她受气。”吴大妈说,“真希望那些不孝敬父母的孩子们能好好看看这组报道,从中受点教育。”
不过,对于自己被孩子赶出来的事,吴大妈和老伴则不愿再提起。老人说,从凯旋路搬出来后,他们就在城北紧挨着女儿家的北大桥小区里买了一套四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因为我原来那套房子可卖70多万元,在我们的要求下,儿子也出了一部分钱。”现在,吴大妈与儿子媳妇分开后,两家的矛盾已少了不少。尽管儿子一家很少上门来看望他们,但他们仍然希望儿子一家能过得幸福、美满,并希望报纸不要再去做追踪报道。
从凯旋路搬到北大桥近一个月来,吴大妈和老伴已渐渐适应了新的环境和生活。每天和女儿走在小区内逐渐熟悉起来的路上,两人的心开始慢慢平静下来,并反思过去的事情。“有时我们也在想,或许自己也有做得过头的地方。比如那一次新装了热水器后,媳妇不会使用,但也不跟我们搭腔,我们很生气,就不告诉她怎么用,结果她当天连澡也没洗成。其实,只要任何一方稍微宽容一点、大度一点,矛盾可能也就慢慢化解了。”
经过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之后,吴大妈和老伴感慨地说,老人有老人的脾气,年轻人也有年轻人的个性,两代人的思想观念和作风现在已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不抱着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态度,两代人的冲撞在所难免。
可怜天下父母心。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之后,吴大妈对媳妇有了更加宽容的态度。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诸多法律条文规定,子女不仅对老人有生活赡养的义务,同时也有精神赡养的义务。真希望那位把父母赶出家门的儿媳,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主动上门给父母赔个礼、道个歉,毕竟,天下的父母哪有不爱儿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