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浙委[2005]8号)的规定,现将省委、省政府拟表彰命名的2006年度平安市、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3月22日至26日。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省府路省行政中心10号楼,邮编:310025)。值班电话:0571—87050543;联系电话:87050532、87050540、87052453。
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
拟表彰命名的2006年度平安市、县(市、区)名单
一、平安市名单:舟山市、嘉兴市、衢州市、丽水市、金华市、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
二、平安县(市、区)名单:滨江区、建德市、下城区、上城区、富阳市、桐庐县、余杭区、西湖区、临安市、拱墅区、江干区、淳安县、萧山区;江东区、海曙区、镇海区、奉化市、北仑区、江北区、鄞州区、慈溪市、象山县、宁海县;洞头县、平阳县、瓯海区、泰顺县、永嘉县;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南浔区;秀洲区、桐乡市、南湖区、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绍兴县、越城区;磐安县、武义县、婺城区、兰溪市、金东区、东阳市、永康市、浦江县;开化县、龙游县、常山县、江山市、衢江区、柯城区;嵊泗县、定海区、岱山县、普陀区;天台县、仙居县、路桥区、三门县、玉环县、临海市;云和县、景宁县、庆元县、松阳县、遂昌县、龙泉市、缙云县、莲都区、青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