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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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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被盗自行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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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北京警方首次拘留
购买被盗自行车者

  3月19日晚,一男子掏出150元,欲购买一辆盗来的自行车时,被北京朝阳警方控制。第二天,该男子被行政拘留。这是北京警方首次对涉嫌买赃自行车者实行拘留。

  这天傍晚,朝阳治安支队民警在朝阳公园桥附近,发现一名身穿夹克衫的男子在向另一男子兜售黑自行车。民警说,两人交谈后进入一个院子,随后,其中一男子推出一辆八成新的蓝色26英寸女式自行车。他试骑了几步后,掏出几张钞票交给了“夹克衫”。

  几分钟后,该男子冀某因涉嫌购买赃车,被民警控制。冀某承认,他刚从“夹克衫”手里花150元买了这辆自行车,“夹克衫”还承诺可保修3个月。“这辆车有明显被撬过的痕迹。”民警介绍。

  在东风派出所,冀某对民警称,自己一直想买辆车。“只听说过这里买车便宜,没想过来路是否正当。”

  民警同时控制了代售赃车的“夹克衫”胡某。冀某和胡某因涉嫌销赃和买赃,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

  2月28日,公安部等6部门宣布,3月至7月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并将逐步建立自行车编码制度,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

  3月3日,北京警方宣布,盗窃自行车者将处以行政拘留。因盗销自行车违法者,将纳入警方黑名单库。同时,明知房客有偷盗、销售被盗自行车行为,仍将房屋、库房出租给对方的房东,将被视为盗窃团伙成员。

  警方表示,买车地点如在非法交易场所、买车价如明显低于市场价、所买车辆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这三种购买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明知赃车仍然购买”。

  3月9日,北京市设立举报盗销自行车线索的举报热线62074104。

  3月19日,北京警方表示,对市民举报偷盗自行车线索属实的,将给予100元至5000元奖励。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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