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钱春弦)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日在此间共同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于今日起在全国组团社范围内推行使用。
示范文本对组团社、旅游者、出境旅游服务、旅游费用、旅行社责任保险、离团、脱团、转团、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业务损失费和黄金周等12个词语定义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廓清了众说不一的模糊概念,有利于指导旅行社的业务开展和旅游者的理性消费。
示范文本加大了对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约定了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双方的违约担责范围和担责方式。示范文本还约定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倡导旅游者理性维权,并明确了争议解决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