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表示放开单位自建房:只要这个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此言一出,广州市有关部门便收到不少希望能自行建房单位的申请。据悉,目前已获批的单位有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广州铁路集团等多个企业。
这一举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这是开倒车,也有人认为,此举有助平抑房价。近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针对单位自建房问题开展调查,近70%受访者担心这会造成不公和腐败。
自建房的“广钢模式”
事实上,在张广宁市长发表这一言论之前,广州市已有企业“悄悄”地盖起了自建房,广州钢铁集团就是一个。
从广州市花地大道南拐进兴渔路,车行500米左右,就来到广州钢铁集团的单位自建房小区“金鹤苑”,这个小区共有14栋楼,750套住房,2005年11月建成交楼,至今已全部卖给广钢职工。
广钢职工小邱告诉记者,他是2006年2月搬入这个小区的,当时按照2200元一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72平方米的三房住宅,只花了不到16万元。小邱是韶关人,1997年进入广钢从事技术工作,目前月收入2000-3000元,他坦言,凭自己的收入是不可能在广州买到商品房的。
广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嘉陵告诉记者,单位自建房从设计、投标、建造成本、工程质量直到售价等各方面都参与了市场竞争,而且自建房的产权属于购买的职工。
记者了解到,金鹤苑的均价为2050元一平方米,而周边的房价普遍在5000元一平方米左右,今年广州2月份新房的均价是7729元一平方米。
“广钢模式”引发争议
张广宁的此番表态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之中,各单位可以二者择一:有地有钱的单位自建住房后可实行实物分房,而无钱无地的单位实行货币分房。这也就意味着,从2000年以来停止的单位自建房又被放开了。于是,部分国企究竟有没有权力在政府划拨的土地上建房,并低价卖给自己的职工成了单位自建房引发争议的焦点。
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许国碧认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在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前提下,用来建房并作为本单位的员工福利来分配,是一种把属于社会所有的公共资源补贴给少数人的做法,是有欠公允的。
而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看来,从2007年起,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是引入社会力量多渠道加快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的新尝试。单位自建房项目选址都在相关厂区范围内,利用的是单位原有的多余用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解释说:“广州市允许单位利用历史用地自行建房,主要是出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考虑。”据介绍,这项政策的实施需符合3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单位想利用自有地块建房,地块需符合城市建设和土地使用两个规划的要求、地块本身产权明晰且企业拥有自建实力,单位有未享受实物或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群体,缺一不可。
触动了房地产敏感神经
单位自建房实际上触动了房地产商的敏感神经。广州市房地产协会的表态代表了广州大多数开发商的态度,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目标的实现。
记者就此事随机采访了一些广州市民,不少人认为,目前房价高昂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成本不透明。广州一家药企高层管理人员赵明说:“我的工资不低了,但还是买不起房。”她说,单位自建房容易让老百姓弄清建房的成本,可以作为参照物进行比较,从而对周边的商品房价格有所制约,“这样人们就知道现在房子建起来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开发商都‘黑’了多少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专家认为,政府应该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不应把压力推给企业和房地产市场。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政府应当更多地考虑如何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而不应允许个别单位自建住房。
新华社记者 郭莹玉
(据新华社广州3月18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