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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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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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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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民隐私场所
禁装电子眼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规定》禁止在卫生间、客房等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电子眼。
该《规定》强调,在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酒店客房和员工、学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一律禁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即电子眼),违反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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