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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今年年初,财政部相继出台了财库[2007]1号、2号、3号文件,旨在细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开展。
《关于加强投诉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主要是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受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投诉处理效率。该办法从认识加强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不予受理的投诉要书面告知、投诉书如何修改、如何做好涉密事项的投诉及严格执行受理审查程序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于货物服务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本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18号部长令的规定,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货物服务价格评审的管理。从价格评审的重要性、统一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评审方法、统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公开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加强评审活动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07]3号)共七章五十六条,明确中央单位作为采购人,应当依法实施集中采购。对如何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如何更加完善和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