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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21版: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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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又多”:食品安全隐患多
· 小区维权,小心步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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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吃”的安全,如今已成为众多杭州市民关注的焦点。去年12月,商务部正式实施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首次以法规形式对超市食品的采购、存储、现场制作、销售等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对照《规范》,杭城超市做得怎样?其食品安全有保证吗?时值“3·15”,《生活周刊》探手对杭城“好又多”部分门店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与《规范》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好又多”:食品安全隐患多
●文/施婷婷 项盈盈
  散装食品

  部分食品处在“裸卖”状态

  没有 “禁止触摸”标志

  《规范》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

  探手亲历

  时间: 3月13日中午12点10分

  地点:好又多凤起店

  探手看到,店内散装食品柜虽然配备了透明防尘盖罩,但许多都大开着,上面也没盖卫生薄膜,核桃仁、花生米、蜜枣、京枣、瓜子……这些可以直接入口的食品,都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两个拿着拖把的清洁工站在瓜子摊前聊天,其中一位边聊边侧身抓起一把玉米片,把玩后又放回柜里,另一位则把手伸进身后的黑瓜子柜,拿了几颗黑瓜子把玩了一会再放下,如此反复,乐此不疲。探手注意到,尽管众多食品柜上都摆着“谢绝品尝”的牌子,却没有 “禁止触摸” 的标志,许多消费者在选购时都用手抓,一个中年顾客用手抓起一把葡萄干,凑近鼻子闻了闻后又放回柜台,而一个孩子则踮着脚,把手伸向了散装香肠……

  在店内糕点区,探手发现,部分糕点处在“裸卖”状态,没有配置任何遮盖物。而速冻食品区的冰柜里,一些已包装的速冻食品与未包装的混放在一起。

  时间: 3月13日下午16点30分

  地点:好又多黄龙店

  店内散装食品柜情况与凤起店类似,鱿鱼丝、牛肉干等可以直接入口的食品也没有防尘材料遮盖,处在“裸卖”状态。

  凉拌菜柜台

  没有安装紫外线灯

  无“尽快食用”的告示牌

  《规范》要求: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作台消毒时,应在正常营业前半小时消毒,制作好的凉菜应保证当天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

  探手亲历

  时间: 3月13日中午12点15分

  地点:好又多凤起店

  探手在凉拌菜柜台看到,柜台上只装着普通白炽灯,并没有安装紫外线灯。特价销售的卤猪手柜,敞开着玻璃橱窗。探手也没有找到任何“尽快食用”的提醒性告示牌,只是在远离柜台的墙上看到了一张食用说明,视力不好的顾客,估计很难看清楚。

  熟食切配

  未设单独熟食改刀工作间

  《规范》要求:为防止灰尘污染,顾客购买卤肉等熟食后需要改刀的,超市工作人员必须进入单独的切配操作间完成,非操作间内使用的加工用具、容器,不得放入操作间。

  探手亲历

  时间: 3月13日下午16点30分

  地点:好又多黄龙店

  探手发现,店内没有设立单独的熟食改刀工作间,只是在熟食区放个砧板、一把菜刀,消费者买卤肉熟食需要改刀时,工作人员就着砧板切好,之后拿塑料袋一包,便递给消费者。在店中央的凉拌粉皮柜台,也是现场凉拌。

  操作人员

  部分熟食操作人员口罩戴在

  下颚处,抓痒剔牙后不洗手    

  《规范》要求: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操作人员,除了做正常清洗消毒外,还要求在上厕所后,处理生食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以及身体其他部位后都要洗手。从业人员洗手要消毒,洗手时双手涂上适量洗涤剂后要互相搓擦20秒,工作服为短袖的应冲洗到肘部。

  探手亲历

  时间: 3月13日中午12点20分

  地点:好又多凤起店

  在熟食区,探手看到一些熟食操作人员的口罩挂在耳朵边,甚至干脆就没戴,而视线所及,未见一位操作人员戴手套。一位卖炒面的操作人员,口罩戴在下颚处,却一边忙着给顾客热面条,一边招呼其他顾客:“很好吃的,要不要买啊?”将面条装进快餐盒时,她的大拇指又堂而皇之地与面条来了个“亲密接触”。另一位销售豆制品的营业员则一会儿抓痒,一会儿擦汗,擦完了也没有去洗手,直接就去包装卤豆腐,才装了一袋,她又开始用手剔牙,接着再用那手装卤豆腐。

  时间: 3月13日下午16点30分

  地点:好又多黄龙店

  在熟食区,探手发现几个熟食操作人员也没有带口罩。

  预留保质期

  一些当天就已到期的

  食品却在销售

  《规范》要求:如果一种食品仅有两天的保质期,超市最起码要为消费者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

  另外,由生产者和超市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已上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探手亲历

  时间:3月13日18点30 分

  地点:好又多黄龙店

  探手买了一个“半条全麦吐司”面包,标签上写着:净含量300克,条码为“221011400380000015”,包装日期是2007年3月10日,保质期至2007年3月13日,也就是说,可供探手保存的时间仅剩半天了。在收银台付款时,奇怪的事又出现了,小票上打出的品名是“半条全麦吐司360克”,条码则只显示了前8位,是“22101143”,明显与标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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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生活周刊 00021 “好又多”:食品安全隐患多 ●文/施婷婷 项盈盈 2007-3-15 48256F32002924A64825729E0042148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