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节能降耗
【引文】 要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完善并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标准。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健全节能环保政策体系。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进步,积极推进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浙江实践】 我省今年提出,把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禁止高污染项目,支持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和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实施“十百千节能行动计划”,研究出台一批节能减排的法规、标准和政策,大力推广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抓紧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落后设备和装置。依法关闭一批整改无望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委员感言】
龙安定(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为了实现节能降耗减排目的,陆续实施了多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认识到节能降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这是一场“持久战”。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尽快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新格局。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降耗减排标准体系、考核体系、监测体系,建立高耗能、耗材、耗水产品及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和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陈守义(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副主席):
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新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掀起了涉及22个省市以及钢铁、电力、冶金、化工等12个行业的“环保风暴”。
要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仅靠一两次“风暴”是不够的,最迫切的是加快体制改革与法律的修订,让环境保护成为一种“国家意志”。建立环境诉讼和司法审查制度,让法律、法规更符合现实情况,使违法者难逃其责。建立包括信息公开和法律问责在内的公众参与机制,让环保真正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的呼唤。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