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廖小清) “求购年前从杭州到武汉火车票一张”,“求购3月2日或者3日的北京到杭州火车票2张……”求购早已用过的车票,而且还要求在过年前后,最近,在“票票网”等网站上,出现了这些奇怪的求购信息。
已经用过的车票有什么用?这家网站的大多数求购者都没有透露用途,只有一条信息上作了三个字的说明:“报销用”。
湖南省隆回县的卢范坐1516次火车从湖南新化到杭州,一出火车站就听到有人在喊:“用过的火车票10元钱一张。”当时,卢范觉得用过的火车票没用,就卖给了求购的人,同路的另外4个人也把原价129元的火车票给卖了。
杭州一家网络游戏公司的刘小姐告诉记者,为了增加员工福利,挽留员工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他们公司承诺报销员工春节返家的车票。也有的公司索性就给员工千把元钱,但要求员工年后回公司领钱时,必须带来和所发钱数额相等的车票。
刘小姐说,春节报销返家的车票,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占小便宜”的人。明明没有回家,却声称回家了,然后想办法买来别人的车票报销。
“对这种行为,公司方面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去查。”在杭州某金融机构做财会的蒋颖说,因为本来这就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而且车票钱能计入公司的成本,对公司来说损失很小。
对此,浙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怀宇表示,用过的火车票没有内在的价值,我国有关法律也规定禁止转让,这种买卖火车票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违法。记者致电杭州财税热线12366,咨询员告诉记者,这种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国家规定,公司补贴员工车费,到了一定额度员工应该申报上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增加员工福利无可厚非,但用车票来冲账,这构成了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