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的面貌,浙江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脱颖而出,走在了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前列。
一年多的调研工作,使我们亲眼目睹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切实体验到了浙江在改革开放中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以及相应的体制变迁。一年多来,我们感触最深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从本省实际出发,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市场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成功地摸索出了一套驾驭和管理市场经济的做法和经验。这套做法和经验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仅有力推动了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提供了有益启示。这是我们深入研究和总结浙江政府管理经验的重要意义所在。
一直以来,外界有一种印象:浙江的发展靠市场力量、靠民营经济,政府“无为而治”。然而,浙江改革开放的实际历程表明:浙江的发展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民间自发的力量,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市场活力。浙江成功的真正奥秘在于:把社会的自发力量与自觉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把市场的活力与政府的科学规划、有效调控结合起来。一句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就了浙江奇迹。
浙江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坚定不移地以市场为取向的,浙江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始终围绕着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进行。经过改革,浙江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了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微观干预转向宏观调控与统筹发展、从国有经济管理为重点转向全社会管理等三大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管理行为方式也相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浙江从党的十五大以来,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大大缩小了直接管理的行政审批范围。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促进了政府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1978年至2000年,浙江省政府的相对规模缩小了约50%。
在坚决转向市场经济的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重新定位政府职责,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功能,促使各级政府从过去管得过多,也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职能等方面来。政府既不是大包大揽,也不是“无为而治”。“转变职能,服务有为”,是浙江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特点。
政府“服务有为”主要表现在三大领域:一是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二是集中政府资源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三是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科学的有前瞻性的规划,需要正确的发展战略。但市场本身无法产生科学的规划,也不能自发地履行正确的发展战略。这个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由政府来承担。浙江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越来越自觉地根据本省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起到了统筹发展的良好作用。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缺失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在发展中遇到的普遍问题。浙江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问题,适时地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采取转移支付、公共财政等一系列措施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保证了利益关系处于重大调整时期的社会的安全稳定,将改革、发展、稳定有机地统一起来,促进浙江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但社会的信用度和法制水平的提高,不是自发的,而要靠社会的自觉努力。如今浙江小商品行销全球各地,浙商商誉不断提升,这和浙江不断地努力营造法制环境和打击假冒伪劣密不可分。
通过调研,我们还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各级党政部门之所以能够比较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做到科学管理、服务有为,重要原因在于浙江在改革中始终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行的。浙江经验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优势,即把市场因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政府调控,把人民的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浙江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成功范例。
浙江的改革开放取得历史性的成就,取得了重要的经验。浙江的经验不仅属于浙江,也属于全国。浙江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验和做法,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还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浙江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实质上就是在不断摸索确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内容与边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管理领域和对象,划定政府管理权限并进行及时调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与公民不是对立的,而要建立起协调共赢的和谐关系。这是浙江给我们最重要的理论启示。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