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富阳市报道组 夏叶锋 记者 邵子江) 3月9日上午,杭州富阳钱潮水泥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为在该公司务工的90位农民工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截至目前,富阳市已为全市1000余位农民工建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通过农民工个人缴一部分,企业缴一部分的办法,合力解决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的问题。
富阳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在非公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九成以上。原先由于收入水平限制,农民工在城里大都买不起房子,住房问题成为影响农民进城落户的主要障碍。
从1999年开始,该市就有非公企业申请为农民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近年来,要求建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非公企业越来越多。对此,富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顺势引导,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在非公企业中的覆盖面。
富阳市现在出台了有关规定,明确工种相对固定的农民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15万元,夫妻两人最高25万元,最长的贷款期限为30年(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非公企业经营状况和农民工收入的高低不等,该市还实行了灵活的缴存政策,缴存额度按农民工月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收入低的可以为5%,高的可以是12%。为了使公积金制度给农民工带来更大的实惠,方便农民工提取公积金,富阳市规定,农民工与企业合同期满后,即可提取公积金,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
前不久,富阳市万市镇农民工江某夫妇在富阳城区顺利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申请到了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14万元。他俩感慨地说:“我们已经在城里工作多年,拥有一套房子一直是自己的梦想。现在我们也可以享受低息公积金贷款,一下子减轻了买房付款的压力,提前住上了新房,这真是连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