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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全国“两会”新闻·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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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王卓辉提出——
制定《狂犬病防治条例》刻不容缓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苏晓春 袁艳 通讯员 李宏) “根据世界狂犬病调查报告,中国目前已属于世界上狂犬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部分省份近年来狂犬病疫情持续扩展,且不断向其他地区蔓延,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今天,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王卓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应尽快制定《狂犬病防治条例》,各级政府必须将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列为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综合管理和防治措施。

  王卓辉告诉记者,近年来公众养犬日益增多,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及密度明显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犬只管理不到位,犬免疫接种率明显下降;公众对狂犬病危害认识不足,这些都直接造成了狂犬病疫情蔓延。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起到牵头协调作用,与防治狂犬病直接有关的卫生、农业(畜牧兽医)、公安以及药品监督等部门之间缺乏紧密协作,使狂犬病疫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王卓辉说,事实上,狂犬病并非不能消除。有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无狂犬病区。有些国家以前也曾出现过严重的疫情,由于防控措施得力,狂犬病最终被控制和消灭。

  王卓辉建议,国务院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国狂犬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制订《狂犬病防治条例》,并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落实相应责任。同时,要对城乡养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和控制工作;完善全国范围内的狂犬病常规性监测系统,对狂犬病多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自觉参与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希望经过5至10年的努力,争取在我国消灭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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