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崔静) 针对现阶段出现的一些民办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发布虚假蒙骗广告的问题,教育部日前出台规定,明确要求民办高校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备案,且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相一致,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
在新颁布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教育部明确要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对于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民办高校,可给予1万元至3万元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