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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措施多管齐下有效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
·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现“三个确保”
· 我省安全生产
仍需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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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安全生产
仍需警钟长鸣

——省安委会要求社会各界直面我省安全生产中的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省安委会负责人最近指出,尽管近年来我省各类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了遏制,连续三年实现了三个“零增长”,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局部领域形势严峻。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消防领域安全问题相对突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总量的85.4%;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总量的10.6%;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虽然仅占各类事故总量的1.5%,但重大事故起数占总量的11.4%,还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1起,死亡15人。去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11起、死亡435人,同比增加21起、44人,分别上升23.3%和11.3%。

  其次是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不少,一些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当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较多,一些地方“多合一”建筑现象仍屡禁不止,不少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安全设施基础投入不足,大量的农村山区道路缺乏安全设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不合理矛盾逐步显现,有相当数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间距不足问题,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大多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当前,我省许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一些中小企业和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安全组织不健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内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大量存在;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不落实,“三违”现象严重,事故自救应急能力差。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这些企业各类事故居高不下。

  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还不到位。由于安全监管体制多次调整变化和现行监管权力的分散,一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职责不清、无人负责的问题,部门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监管效率低的情况较为突出,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造成某些方面安全监管的缺位和死角。乡镇及村居安监机构建设没有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有重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对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实施有效监管。一些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管理的缺位,使一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处在无人把关、放任自流状态,造成了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薄弱,监管缺位。

  安全监管队伍不能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少数地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新增的安全监管人员业务不熟、素质不高,与监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仍需加强。目前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依然不够,安全教育与培训在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差,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现象依然严重。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仍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制约。各类宣传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有待加强,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尚未形成。这些都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这位资深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人指出,社会各界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治本之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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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专版 00011 我省安全生产
仍需警钟长鸣
2007-3-2 浙江日报000112007-03-020000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