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涛 通讯员 王京军) 春节前夕,看着自家新房的墙越砌越高,永嘉县沙头镇上浮林村村民金学虎心情不错:“幸亏投了农村住房保险,烧掉的房子能够这么快造起来,要不连过年都没心思。”1月7日中午,他家因电线老化起火烧毁了一间36平方米的住房。只隔了3天,老金便从当地保险公司拿到了7200元火灾理赔款。
记者日前从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到本月初,全省像老金这样投保了政策性农房险,灾后及时得到理赔的农户有60户,赔付金额为41.68万元。
政策性农房保险在全省推开近3个月来,广大农民参保踊跃。据统计,截至2月11日,全省共有757.08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71.65%。其中,有57个县(市、区)的参保率达80%以上。
我省政策性农房保险之所以深受农民青睐,关键是这项制度设计先进、合理,充分顾及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作汀说,我省这一“由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财政资金补助、保险公司经营运作”的政策性农房保险模式,目前在国内属首创,具有保险责任全、政府补助多、赔偿标准高、赔付速度快等优点。
投保政策性农房险后,农民最关心的是受灾出险后如何得到及时、合理的理赔。而农房倒塌、损毁定损、理赔环节通常又较为复杂,为此,我省专门设定了一些人性化的特殊理赔办法,尽可能增加对困难户和少房户的赔偿。这些人性化举措包括:一户房屋不足2间,全部倒塌按9000元赔偿,而通常每间最高赔付标准为3600元。并规定在与农户达成赔偿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实行一次性全额赔付,比常规赔付时间缩短了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