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刚 通讯员 陈达) 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预定今年7月前完成。这是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的。
据介绍,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完善制度等。为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将引入中介组织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查。
据介绍,此次清查的基准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均为此次资产清查对象。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必须根据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