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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玉环三小区谢绝公车“留宿”
县纪委昨对违纪单位发出《廉情预警通知书》
  本报玉环2月9日电 (玉环县报道组 骆战红 记者 洪卫 管哲晖) 三个居民小区居民日前联合发出的《谢绝公车留宿公开信》,引起了纪检部门的关注。今天下午,玉环县纪委对有关单位发出了19份《廉情预警通知书》,提醒要切实把自己的人管好,把自己的车管好。

  2月5日,玉环县城关三合潭花园小区、石井小区、蓝天花苑等3个居民小区,同时在公共宣传窗和楼道宣传栏上贴出了《告小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提醒:公车在小区过夜,加剧了小区停车难,也不符合政府廉政建设的要求。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谢绝公车在小区内留宿……

  在三合潭花园小区,拥有自备车的居民吴正告诉我们:“公车应该停到它应该停的地方,这样居民的自备车停放、进出将更方便。”社区干部陈新荣说:“通过张贴公开信这种形式,一方面可以提醒干部自律,另一方面发动群众监督,为减少公车私用尽一分力。”

  根据去年底出台的《玉环县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车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在本单位或单位附近指定的固定停放点停放。三个居民小区的公开信立即引起了玉环县纪委的关注。这几天,根据小区居民举报,县纪委组织人员在凌晨时分对居民小区停放车辆进行暗访。

  县纪委副书记洪进锋告诉我们: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违规在居民小区内停车的单位,县纪委记录在册,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个居民小区的公开信,也警醒了公车的所在单位领导和驾驶员。玉环县城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家住石井小区,也曾将公车停在小区过,他说:“以前倒真是没有考虑到,将公车停在小区违反了廉政规定,以后必须自觉了,干部不能因为生活中的‘不注意’被群众指指点点。”

  县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在凌晨对全县小区停放车辆进行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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