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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以发展求和谐 以和谐促发展
——十六大以来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
常光民 沈雪生 王传志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浙江要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坚持从浙江实际出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

  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开放20多年来,浙江经济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如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快中求好、又好又快的发展?2003年上半年,省委在分析形势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浙江发展的八个优势和八项举措(简称“八八战略”)。“八八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浙江进一步发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

  抓住宏观调控机遇,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省委、省政府把中央加强宏观调控作为浙江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难得机遇,作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大动力,作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新起点,充分运用资源环境约束的“倒逼机制”,坚持“有保有压”,推动浙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狠抓政策落实,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把好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市场准入门槛,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节能降耗和环保工作力度,保证了浙江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目前,浙江的经济总量居全国第四位,人均GDP和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各省区的首位。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35元,都位居全国前列。在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呈现出经济结构更趋优化、经济增长方式加速转变、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喜人局面。

  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浙江坚持“立足浙江做强浙江”和“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拓展发展空间。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和有关政策,扎实开展国内区域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建设,加强与上海和港澳台的经贸合作,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下转第五版)

  (紧接第一版)鼓励企业到省外、境外投资创业,推动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目前,400万浙商在全国各地投资累计约5320亿元,创办企业约9万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还有100万浙商在世界各地创业经商。推动招商引资向选商引资转变,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施外贸多元化战略,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全省外贸进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出口规模多年保持全国第四位。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浙江省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新举措。如今,浙江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比翼双飞,互促共进,充满活力。据统计,浙江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主要指标都位居全国前列。为发挥浙江区域块状特色产业优势,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启动了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建设。在政策扶持和引导下,浙江块状特色产业持续较快发展,产业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更趋明显。去年,浙江“块状经济”产值超1.8万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0.9%,其中产值超亿元的“块状经济”有360个。为发挥浙江海洋资源优势,省委、省政府专门就发展海洋经济作出部署,出台了《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目前,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工程顺利推进,全省临港经济发展迅速,成为浙江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省委、省政府还就加快服务业发展、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部署,推进浙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提升。

  二、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努力化解各类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上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浙江省委统筹考虑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先后作出《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把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作为构建和谐浙江的重要载体。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活动,妥善协调各方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省群体性事件,重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构筑完善社会管理、打击防控、群防群治、社会保障“四张网络”,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整合基层资源,加强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规范和推广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综合治理进民企”,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覆盖农村、机关、学校、市场、企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拓宽人民利益表达渠道。省、市、县、乡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接待群众,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环境安全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近几年,浙江制定、修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2个,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三、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上

  实现社会和谐,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良好的文化条件。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文化更加繁荣”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作出了《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政策举措,从加强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加快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和体育强省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努力形成全省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各级党委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指导实践,使之成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之“魂”、行动之“灯”和工作之“纲”;坚持和发展“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精神,与时俱进地培育和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激励全省上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共同创造和睦相处的美好家园;坚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知荣辨耻、扬荣抑耻、近荣远耻,明荣耻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在全社会形成明德守法的良好风尚。

  建设和谐文化,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浙江紧紧抓住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的契机,扎实有序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按照“转出一批、改出一批、放出一批、扶出一批”的思路,重点做好30个试点单位的改革,着力培育多样化的文化发展主体。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和推动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文化事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兴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目前,浙江已初步形成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大省建设相互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着力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把舆论引导作为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和温度计,把社会舆论引导向正确、理性的一面,在全社会形成宽容有序、明理守法、崇尚和谐的良好氛围。立足于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以重大主题宣传为抓手,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系列报道,形成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按照“三贴近”的要求,着力改进新闻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在报道新闻事实中体现正确导向,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促进形成共识,在加强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

  四、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上

  促进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从关注民生和解决民生问题入手,从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做起,努力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从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下发了《浙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推出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工程项目,各方面工作都向“三农”倾斜。从2003年开始,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万农民饮用水”、“乡村康庄”、“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铺”等工程;从2004年开始,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并在全省建立了乡镇科技特派员和驻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把推动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重点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百亿帮扶致富工程”三大工程,促进了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农村建设投入逐年增加,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比上年增长19.9%。依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标准,2005年浙江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64%,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良性互动,2006年省委、省政府作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部署,加大和谐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力度,努力完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从2004年起每年确定十方面实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专门进行研究,分解落实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层层抓好落实,所确定的办实事目标任务件件如期完成。

  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通过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以及开展劳务输出等途径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十五”期间,全省共新增就业岗位220万个,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42万个,帮助12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2%以内。近年来,浙江在提高农民工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等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努力为1200万外来农民工融入浙江社会消除障碍。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近几年来,浙江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逐步提高保障补助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加快工伤、生育、农民住房保险等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全省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和家庭困难学生已经基本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

  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浙江把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提高整个教育水平结合起来,在加快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继续向发展农村教育倾斜;在满足城市人口增长对教育资源需求的同时,重点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就学问题。积极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围绕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推进“小病”医疗和预防保健进乡村、下社区,重点加强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事业建设,努力改善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作者:常光民、王传志,本刊记者;沈雪生,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原载求是杂志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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