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建波 陈培华 通讯员 李晓鹏) 桐乡市近日在全省首次对不安全食品进行召回。目前,当地某食品厂生产并销售的75公斤存在安全隐患的“年年糕”糕点,在质监部门的要求下,已由企业全部追回。
去年12月15日,《桐乡市食品生产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施行。规定7类不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被列为不安全食品,并以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公告召回的方式召回。
1月23日,桐乡市质监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市某食品厂生产的一批散装糕点“菌落总数”超标,存在对人体的潜在危害。质监部门通知该食品厂,该批产品属三级不安全食品,应予召回。当日,该企业立即开展了主动召回行动,向相关单位及消费者发送《不安全食品召回通知书》,告知该批产品的相关情况,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及食用。
两天后,该企业提交的《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进展报告》称,该批不安全食品总量为150公斤,已销售的75公斤已经追回。随后,桐乡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该批不安全食品的数量及现状予以确认,并现场封存。经查证,该批不安全食品未对消费人群造成损害。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立案,将按有关规定对企业作进一步处理。
链接:被桐乡有关《办法》列为不安全食品的7类食品是:已经导致或者可能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食品;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食品;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有害的物质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的食品;其他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