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已经日渐临近,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春节假期是从年初一放到年初七,大年三十仍然上班。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认为,除夕不能再成为“黑假日”,春节假日应该从除夕开始。近日,人民网和天涯论坛上的网友们反应很强烈,纷纷发帖跟帖发表观点。
除夕不能再成为
“黑假日”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在辽宁省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呼吁,应尽快对春节假期安排作出调整,把除夕设定为法定假日。
从2000年开始,每年春节7天长假均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大年三十”并不属于假期。而事实上,不少单位、企业都悄悄把除夕列入春节长假之内,有些地方,甚至在腊月二十七、二十八就进入了“休眠”状态。“国家明文规定的7天假日,事实上成了8天甚至更多。”冯世良认为,“调整春节假期势在必行。”
如果将除夕纳入法定节日,春节假期怎么安排?冯世良提出从“大年三十”或更早一天“年二十九”算起更合理,也更适应中华民族的文化习俗。他建议,可以采取两种方案:“前1后6”或“前2后5”,即春节前放假1天或2天,春节后放假6天或5天,“这种安排不仅兼顾节前节后的家事和工作安排,也更能顺应民意,更人性化。”
网友观点一:
年三十还要上班很扫兴
这几天,小王单位的不少同事在公布了春节假期的安排后,开始抱怨不断:明明已没事干了,可单位偏偏要求年三十照常上班,真是不尽人情。
也有同事安慰说:“实际上这不能怪单位,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甚至在除夕夜加班后,单位也可以不发三倍的加班工资,因为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既然法律规定了,我们只能遵守。”
然而真正在我们骨髓深处扎根的年,是不会因为这些东西而贬值的。一大家人浩浩荡荡走亲戚,那份浓情无法替代。特别是那些家在外地的人,当他们在年三十还得上班的时候,就意味着和父母一起吃年夜饭的希望泡汤了,如果再加上路途遥远的话,到家时恐怕已是大年初二三了。
网友观点二:
纳入假日才有人情味
事实上除了公共、服务行业外,大多数人已在这天里“没事干”,有的纯粹是走过场,报个到。将这一天纳入法定假日,不但能解决人们吃年夜饭的问题,还能顺带解决除夕加班费的合法化问题。这是一件多么有人情味的事情!
除夕那天才是真正的过年,吃的是团圆饭,晚上还要守岁。可是现在放假却从大年初一开始,这就意味着你就很可能在火车或者飞机上过年了,家里吃年夜饭时就少了你一个。就算现在大多数人在城里过年,但也得提前准备一下吧。
过年是中国全民的传统节日。尊重民俗是非常重要的事,也是一个民族团结友爱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年三十理所当然应该成为法定假日,而且是非常应该!同时,建议春节多放假,交通费用还应该打折!
一位网友说,过年过年其实就是指过年三十啊,而现在年三十了我们还要上班,过的是啥年啊,其实这天大家也没什么心思上班了,还在浪费资源,因而年三十就放假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
网友观点三:
定为假日的三大理由
有人认为大年三十应定为假日,有三大理由:一,大年三十是中国年最具有象征意义的一天。“年夜饭”就是团圆饭。年年春运许多人不惜高价车船机票都会赶回家的原因,就是赶回家里吃团圆饭。二,大年三十正是大中小学寒假时间,老师、学生早已放假。三,大年三十老百姓忙于过年,许多城市三十这天中午起,大部分商店也关起门来守年了,连街上都少有行人。即使先前国家没有规定大年三十为假日,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包括国家机关)也已经自行放假了。所以,大年三十如不列为假日,实际也是无人上班了,即使有人也是无心上班了。
网友观点四:
要不要法定是多此一举
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早已是老传统了,现在再重新来搞什么法定假日,完全是多此一举。这么多年了,虽然国家没有把它定为法定假日,但还不是在放假,加上七天法定假日,相当于放了八天假,何乐而不为。所以不同意把年三十定为法定假日,那样就要实际少放一天假。
也有人说,现在的年味儿越来越淡了,关键不在年三十是不是法定假日,现在,过年的这些东西在平时就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年的期盼价值自然就打了折扣。所以,对那些本来就觉得过不过年也没什么意思,也没什么年味的人来说,是不是法定日是无所谓的。
也有人认为,冯委员的观点有社会现实需求,“但设定假日必须经过提案、两会审议、公示、颁布这四道程序。事实上,不少人也在为中秋、清明等传统节日呼吁法定假日待遇,其实,即便除夕无法‘法定’,不少单位都会出台相应的福利,对没法按时回家过年的人来说,也从物质和心理上给予了补偿。”
(本报整合《人民日报》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