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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月31日在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俞国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6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新时期民主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就人大监督工作作出指示,强调了人大监督对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全面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了民主法治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省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这是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战略举措。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进一步理清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任务和新要求。一年来,常委会在中共浙江省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把依法办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有机统一起来,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立法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前提。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质量又有了新的提高。

  一年来,常委会共制定了15件地方性法规。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我省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制定了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针对中小企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常委会制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政府扶持促进、企业创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规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燃气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监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平安浙江”建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加强了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出台,促进了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法制建设。物业管理条例较好地处理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外,常委会还制定了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艾滋病防治条例、蚕种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修改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初审了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草案,批准了杭州和宁波两市报批的法规17件,并做好反垄断法、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在提出立法项目、制定年度计划、起草法规草案、调研征求意见、法规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研究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物业管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倍受社会关注。常委会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时,公布法规草案,并就水电设施设备维护、物业装修、业主大会决定程序等焦点问题,举行立法听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展对殡葬管理条例的立法质量评估,探索建立立法质量评估机制。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制定立法工作程序,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保障。

  二、加强工作监督,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常委会按照省委“四位一体”的总体工作布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监督,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形势、建设文化大省、发展服务业等专项工作的报告,充分肯定省政府所做的工作。同时,就继续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两院”以突出问题的整改为重点,制定相关措施,认真落实省高院在人代会上的“三项承诺”,严格规范省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切实加强司法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执法。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数量有所增加,督促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有所加强,监督实效也有所提高。从实际看,这将是今后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努力方向。

  深化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听取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汇报,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批准省政府对“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这两项约束性指标的调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2005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省级财政决算。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重点建设工程等监督。继续以部门预算为深化预算监督的抓手,实行部门决算审签制度,强化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200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加强审计所涉问题的跟踪监督,专题审议了省政府有关的整改情况报告。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增强了预算监督工作力量。做好抓紧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工作,增强预算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开展民政厅厅长述职评议。对省民政厅厅长进行述职评议,是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一项重点工作。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监督工作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认真做好评议各个阶段的工作。既肯定了全省民政工作和省民政厅厅长在依法履职、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又提出省民政厅要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的工作宗旨,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在评议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评议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述职评议作为多年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在我省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作了统一的规范,强调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监督,同时要通过开展工作监督体现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这样,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更高了、任务更重了。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规范完善,把这方面工作做得更好。

  三、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常委会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去年,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广泛开展执法调研的基础上,组成7个检查组,分赴全省8个设区的市进行集中检查,同时还委托其他3个设区的市开展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报告和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省政府认真自查自纠,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分解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常委会还把这次执法检查与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起来。通过检查,推动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受常委会委托,教科文卫委员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就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计划生育国策意识与法治意识,严格执法,坚持依法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等提出了建议。民族华侨委员会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就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重视对散居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等提出了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全省贯彻实施广告法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广告监管,形成执法合力,查处虚假广告。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督查,既充分肯定了整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又就继续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提出了要求。这些建议、意见和要求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和政府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著作权法等执法调研的同时,还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了节约能源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去年,常委会修订了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有关专门委员会对2005年报备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审查,就省政府制定的种畜禽管理办法、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个别条款提出了审查意见。省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停止执行相关条款,并将对有关规章进行修改。

  四、加强代表工作,着力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保证。

  认真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常委会制定了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代表议案的要求,规范代表议案处理程序。对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55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提出了审议结果报告。代表提出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预算监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预防职务犯罪、艾滋病防治、港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法规,有的已经制定,有的已列入立法计划。认真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按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完善建议督办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严格依法办理,坚持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通过代表接待日、代表视察、跟踪督办等形式,发挥代表在建议督办中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建议和不满意件的督办力度,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代表提出的634件建议都如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其中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黄土丘陵综合开发、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等重点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的还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了代表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常委会制定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规范了代表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具体措施,及时向代表提供信息资料,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年中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报告、参加执法检查、评议等重点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对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完善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制度,推动各设区的市人大设立省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认真搞好会前视察,并组织代表就法院规范化建设、滩涂围垦以及人防工作等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旁听法院庭审,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内容。通过专用工作网、设立电子信箱以及走访、座谈等形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畅通代表联系群众和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加强代表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就水资源保护、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进行专题调研,做好全国人大代表会前视察及其他在浙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

  常委会把加强理论与法律学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学习《江泽民文选》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特别是监督法出台前后,召开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常委会以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为契机,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总结常委会及机关多年来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和完善了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程序以及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等9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常委会相关工作的程序,规范了机关的服务保障职能。继续组织公民旁听、网络视频直播、重要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扩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化程度,接受社会监督。办好《浙江人大》杂志和人大网站,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信息工作。通过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对本届以来各级人大工作经验进行总结,认真组织交流,推动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

  各位代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省政治生活和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实践。常委会加强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由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依法加强指导。同时,修改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有关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及时答复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并督促查处限制选民和代表民主权利、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年来,常委会任免了6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7位拟任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继续做好对外交往工作,接待了18批外国议会和友好代表团,组团出访了一些国家和地区,促进了对外交流。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863件(次),办理全国人大转办信访件1574件。完善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强化重要信访件督办,增强信访办理工作的实效。

  去年,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省委正确领导、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全省人民和各级人大以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全省人民和各级人大代表,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向驻浙部队和武警官兵,致以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还不能很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代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还要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还需在真正落实上下功夫。

  各位代表,2007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谋发展,突出重点促和谐,总结提高求实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扎实推进“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建设,为实现我省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发挥地方立法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修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妇女权益保障、村经济合作社等法规,制定全民健身、青年志愿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森林消防、广告、气象等条例,并就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发展高新技术、民办教育促进、工伤保险、司法鉴定等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就制定曹娥江流域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适时通报年度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协调和监督,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认真执行立法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公民参与等制度,规范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提请审议、表决公布等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水平,确保立法质量。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使制定的法规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加强对杭州、宁波两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合法性原则,做好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二、认真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法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认真实施监督法,就是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形势、“五大百亿”工程进展情况、科技自主创新等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年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政府提交的上一年度本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认真执行预算法律法规,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审查省水利厅部门预算、省民政厅部门决算,提高预决算审查质量和实效。支持和督促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今年,常委会将对本届以来连续开展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去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相关委员会要按照常委会要求继续抓住重点问题,切实抓好督查工作,促使有关问题的进一步落实解决,以巩固和发展执法检查的成果。同时开展宗教事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推动宗教事务依法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执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审查质量,探索开展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省政府决定、命令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从履行常委会监督职能出发,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重要信访件的督办,提高信访办理的实效。

  开好常委会会议是开展监督工作的中心环节。有关专门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常委会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要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方式,深入审议“一府两院”提交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听取的“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和提出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要及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就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进行调研,并做好现有法规、制度与监督法的衔接,加强对市县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保证监督法的有效实施。

  三、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代表工作始终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按照中发〔2005〕9号文件和浙委〔2005〕1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认真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丰富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常委会重点工作,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执行职务提供服务。认真贯彻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坚持“一府两院”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和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听取和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本届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处理落实情况要进行一次回头看,依法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切实推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目前,全省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正在进行,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已经展开。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也将在今年底完成。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全省各级国家政权建设,保证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主持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加强对市县乡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回答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督促查处违法行为,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换届选举,努力提高和改善各级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全面回顾总结本届以来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要把回顾、总结和提高放在今年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本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评议等重点监督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在回顾中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监督工作的成效。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同时加强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着手下一届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的前期准备,保持立法工作的连续性。对常委会各项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认真执行,不断完善,进一步促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专门委员会要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外事工作,促进与国外地方议会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的总结和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工作和建设。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党将隆重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展望未来,我们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浙江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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