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8版:国内要闻
3  4  
PDF 版
· 志洁行芳
· 铁路特警保驾春运
· 我国最大泥火山群将建国家地质公园
· 质检总局专项整治“问题豆腐”
· 支持具备条件的
地方取消“择校费”
· 二手房中介自曝“赚钱”黑幕
· 新华通讯社(上)
· 成功注册
“司母戊”商标
· 严禁超比例转让本公司股份及从事短线交易
· 三成炒货一成糖果食品不合格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2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
支持具备条件的
地方取消“择校费”

  据新华社广州2月4日电 (记者 孔博 王攀) “如果有些地方认为条件成熟,要取消‘择校费’,省里一定会支持。”这是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4日就近期来广东省“两会”上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高中阶段择校费问题”做出的答复。

  罗伟其当天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的要求,允许在高中阶段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要求收取“择校费”,广东省一直严格照此执行。是否取消“择校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择校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