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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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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工之家:“网络公益”的现实探索
· 注册遇到新情况
· 银行门口的成立大会
· 如何良性互动
· 要不要做“志愿者”
· “网络公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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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银行门口的成立大会
  2006年7月18日,义乌市民政局办公室文员傅晓婷,根据事先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的“聚义”地点,来到一家工商银行门口。

  “本来说是开个碰头会,商量7月23日去福利院看儿童的事,但我不敢去,怕是骗子。所以在论坛上讨论时,大家选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公共场所,并申请了一个QQ群。到了之后。我也是坐在旁边看。”傅晓婷说。

  在一家企业做出纳的何映红胆子相对大些,包括她在内的7个人,参加了这次碰头会。倡议者“朱头”和大家互相介绍了一下,“义工之家”算是成立了。

  大家这时知道,网名叫“朱头”的这个倡议者,大名叫“朱韩旭”。出于方便,大家一直都叫他“朱头”,真名除了核心成员,几乎没有人知道。

  “那天有十来个人来,也是看看是不是真的要成立义工组织。到了之后,我还打手机确认了一下,看那伙人里有没有‘朱头’。”何映红说。

  之所以这么小心,是因为“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相互之间缺乏信任”。但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谈得拢,当初参加这次“碰头会”的十来个人当中,7人成了“义工之家”的骨干,另有几名学生因为上学的缘故,没能经常参加活动。

  “其实大家都想帮助别人的,只是没机会。”何映红说,“‘朱头’把招募义工的帖子发出后,很快就有上百人参加。经过审核,60来人现在是我们的正式义工,偶尔参加活动的有百十来号人。”

  后来为了管理方便,又将正式成员纳入QQ群,其他热心人士加入“咨询群”,后者大概有200多人。成员包括公务员、生意人、教师和私营业主等职业的年轻人,本地籍和外地籍都有。

  虽然这是个松散的团体,但对成员的要求并不低。根据“义工之家”的规定,要成为正式成员,必须参加三次以上活动,且表现良好,观察认为其“没有个人目的”,才能填一张《申请表》,享有正式成员待遇。

  “待遇就是可以参与讨论,对家里的事情有决定权。有活动的时候,无故不得缺席。”何映红说。

  到后来,入会的要求要更高一些。比如,要获得一套“义工之家”的帽子和胸牌,要花20元。“相当于入会费,这笔钱进入我们的活动基金。”何映红说。

  7月23日,“义工之家”如约来到儿童福利院。“当时并没有想发展成多大的组织,只想能做一次就做一次,算是奉献自己的爱心吧。”傅晓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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