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 李亚杰) 记者1月31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中央组织部日前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中央组织部通报的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有:
2006年6、7月份,吉林省长春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9月,田忠被依法逮捕;张亚媚等8人被免职,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2006年8月,广东省英德市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夕,镇政府工勤人员李士阳为当选镇党委委员,与其父李神金(私营企业主)合谋出资10万元,用于拉票贿选。在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前一天,李神金邀集6名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请他们为李士阳拉选票,并送给每人1000元现金、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而且承诺李士阳如果当选再送每人1万元。这6名村党支部书记回去后,立即分头联系本村的党代会代表,为李士阳拉票。8月15日,李士阳在选举中当选为镇党委委员。案发后,英德市委决定,李士阳当选结果无效;李士阳、李神金父子二人被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2006年10月,浙江省永康市人大换届期间,花街镇方村党支部书记吕园琨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先后向周边村的村干部行贿10万余元,请他们帮助拉选票;同时,还通过村老年协会向部分村的60岁以上的村民送现金,进行拉票。案发后,吕园琨被刑事拘留。
2006年8月,贵州省盘县羊场乡党代会召开期间,乡党委委员候选人赵贤能、匡维敏、谢承林和罗奇恩等4人,为达到使组织提名的乡党委书记候选人落选的目的,私下向代表打招呼,并在党代表会分组讨论时恶意否定乡党委以及候选人的工作,误导其他代表,致使提名人选落选。案发后,赵贤能、匡维敏、谢承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罗奇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6年3月,湖南省花垣县两河乡乡长石永庆和乡党委副书记吴记康、组织委员石文斌,在乡党代会召开前几天,通知部分党代会代表,让他们在选举时不要选时任乡党委书记和人大主席团主席为新一届党委委员,致使乡党委书记落选。案发后,石永庆等3人被免职。
2006年3月2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免去高东辉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职务。当天晚上,市委主要领导与高东辉谈话,并明确要求高在工作变动前,县委不要提拔调整与乡镇换届无关的干部。但是,高东辉仍于3月27日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调整283名干部,其中与乡镇党委换届无关的88人;擅自决定设立县规划办公室及主任、副主任人选。事发后,秦皇岛市委决定,给予高东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青龙县委撤销设置县规划办公室的决定和对县规划办主任、副主任的任命。
2006年4月7日,甘肃省天水市委有关领导与时任甘谷县县长的杨永晖谈话,通知其将调离甘谷县,到市委某部门工作。第二天,杨永晖向该县县委书记白晓玲提出,要解决部分人员的工作调动问题。4月9日,杨永晖、白晓玲二人确定了调动范围。4月15日,县人事局局长刘世家根据杨永晖和白晓玲的安排,对名单进行了整理。后经杨永晖、白晓玲和甘谷县常务副县长宋丕林的增补,最终确定了115人的调动名单。在调动的115人中,有16人从企业调入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3人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亲属。9月,天水市委决定,给予杨永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给予白晓玲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甘谷县委书记职务;给予宋丕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刘世家县人事局局长职务;调动的人员全部清退。
中央组织部通报强调,换届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考验。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7年仍将有部分地方党委换届,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将全面展开。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