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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公交公司第一拍”被回购
· 兰溪公交,回归国有
· 让公共行业回归公益
· 城市拓展挑战私营公交
· 保证股东利益的国有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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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公共行业回归公益
  现任兰溪市交通局局长姚威,在2001年拍卖时,任兰溪市交通局主管技术的副局长。

  他说,当时拍卖公交有一个很大的背景:作为国有企业大市,兰溪交通系统同样包袱沉重,拍卖公交公司能够暂解燃眉之急。

  “当时交通系统下属企业普遍亏损严重,而作为金华市下属县市第一个成立的县级公交公司,兰溪公交车况好,司乘人员素质强、责任心好,公交口碑好,形势普遍看好。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公司经营班子有信心做得更好,有意购买。”姚威说。

  而从交通局的角度来看,拍卖公交公司所得,可以盘活一部分资金,用于亏损企业的改制和职工安置等方面。加上当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兰溪公交的拍卖顺理成章。

  事实上,这笔拍卖所得大部分用于交通系统企业改制和安置1000多名职工,帮助交通系统度过了难关。

  “如果当时我处在交通局长的位子上,在那个特定的条件下,我可能也会做出拍卖的决定。”姚威说。

  徐益三认为,拍卖是“特定条件下的探索”。

  昌达公司一位股东说,昌达公司一直执行国家法令,对7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免费政策,但政府并没有补贴。根据老干部的意见,从2006年10月份开始,昌达公司对60至69岁之间的老人实行半价优惠,政府的补贴也没有到位。

  姚威说,“在人们的印象中,国有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和补贴是正当的,但民营企业拿了补贴,并不能保证用在市民身上。何况,如何核实公交公司的真实成本以核定补贴额度,也是一件难事。在现有条件下,公益事业必须国有控股,政府经营。”

  一个典型例子是,公交公司必须履行法定的公益职能,但有些司机一看到老人故意装作没看见不停车,“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徐益三认为,这源于资本对利润的天然追逐与公交作为公共行业之间的天然矛盾,“明白了这个道理,这是一个教训。因此在理念上,政府必须负责公共产品的管理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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