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26日讯 (记者 黄宏 实习生 胡信昌) 省委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会议今天在杭州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中的职能作用,为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夏宝龙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肩负着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对加强司法工作重要性的新论断、强化司法职能的新要求、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的新政策上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新局面。(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夏宝龙强调,司法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围绕省委“四位一体”的总体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夏宝龙要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和改善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大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进一步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条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