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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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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领导分赴各地慰问部队官兵
· 全面完成省属国企三年改革目标
进一步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
· 第七次中日战略对话在杭举行
· 《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在杭首发
·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上新台阶
· 全面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
促进我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 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
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 我省举行十三届社科优秀成果奖颁奖大会
· 在干在实处下功夫 为走在前列作贡献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 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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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省委加强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工作会议上强调

全面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
促进我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本报杭州1月26日讯 (记者 黄宏 实习生 胡信昌) 省委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会议今天在杭州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中的职能作用,为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夏宝龙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肩负着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对加强司法工作重要性的新论断、强化司法职能的新要求、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的新政策上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新局面。(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夏宝龙强调,司法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围绕省委“四位一体”的总体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夏宝龙要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和改善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大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进一步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条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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