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名称】关于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的建议
【建议背景】吴雷廷代表认为,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也是现阶段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但是,一些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影响了农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他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引导、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办理过程】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重点建议,由副省长领办,省农业厅主办,并确定宁波市政府、省农办、省财政厅等会办。省农业厅还专门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方案,开展专项调查和重点调研,并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列为2006年的十件实事之一专门部署,列入对各市农业局的考核目标。
【办理结果】省财政厅2006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145家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明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相关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立项指南中,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改进方法,方便注册登记,在市场准入、树立品牌、保护权益等方面提供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把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2006年12月,首批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与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获得了2007年度总额2304万元的贷款授信。12月19日,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召开,要求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代表感言】吴雷廷代表对建议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他希望把制定的政策执行好,为农民带来更多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