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21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吕律) 今天,省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十大虚假医疗广告案”。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夸大其词是这些虚假广告的最大特征,对屡教不改的重点违法广告主将实施“一对一”重点监管。
据介绍,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去年共监测检查各类广告近463万条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5282起,罚没款3296万元。其中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892起,比上年增长29%。而虚假广告案件中,医疗、保健品类所占比例超过四成,已成为我省虚假广告两大主要源头。
在“2006年十大虚假医疗广告案”中,不遗余力地夸大其词最为明显。“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就是杭州华夏医院曾“狂轰滥炸”的一个医学界“神话”。该医院由于发布虚假广告,导致38位患者病情加重,其中4人被确认为九级伤残,成为全国首例涉嫌虚假医疗广告罪的单位犯罪。台州路桥女子医院宣称拥有“专利BBT微创自凝技术,为3950位女性保全了子宫”,事实上该医院连相关的医疗设备都没有。金华还查获该市首例以“话托”形式发布虚假广告案:河北一家药厂的两个业务员竟用“打一个电话可拿5元报酬”的形式,请人以假消费者、患者的口吻,打专家咨询热线购买“亮睛复明磁朱丸”产品。金华同济门诊部虚构聘请的医生拥有市级名医、上海名医、中国解剖委员会委员等头衔,大肆发布虚假广告。
附:2006年浙江省十大虚假医疗广告案
省工商局移送全国虚假医疗广告第一案;嘉兴市秀洲区华山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金华首例以“话托”形式发布虚假广告案;台州路桥女子医院虚构四千已治愈患者案;金华开出最大罚单的门诊部虚假医疗广告案;丽水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阳光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龙泉市“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虚假广告案;台州的上海海员医院路南卫生院协作医院发布虚假整形美容广告案;杭州艾美整形美容医院的“一次性吸脂近50公斤世界记录”虚假广告案;绍兴市东方医疗门诊部虚假医疗广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