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月21日电 岁末年初,正值不少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高峰期。就劳动者目前普遍关心的年终奖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作出权威解释:用人单位不能为了限制员工在年关跳槽而拖延发放年终奖,部分单位把年终奖当作“留人奖”的做法,属于侵权行为。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情况表明,由于员工跳槽、合同到期等原因引发的年终奖争议,成了近期职场上的一个不和谐音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过年情绪。有关专家指出,员工年终奖的发放由用人单位管理层负责,发或不发、发多发少,全由少数人说了算,这使得年终奖容易变异为“留人”的筹码。
专家指出,对于部分用人单位将年终奖变异为“留人奖”的做法,情节严重的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有关部门将以侵权论处,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