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敖生 通讯员 杜史敏 汤桂平) 1月19日,诸暨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收到加拿大边境服务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裁定书”,将对“浩海”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调整为零。一场耗时7个月、花费55万多元的跨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案,终于以零税率胜诉。
据悉,我省同时取得这场国际官司胜诉的还有温州的一家企业。这场官司的胜诉,意味着今后5年内,其他同行向加拿大出口同类产品则须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而这两家企业可“免税”。
去年6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正式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韩国、美国的部分铜管件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我国涉案企业共有25家,其中我省12家,“浩海”公司名列其中。10月20日,加方作出“有错认定”,初裁“浩海”等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9%,反补贴税率为17%。
“浩海”公司主要生产空调器、空气能热泵等相关产品,从2004年开始对加拿大出口。面对找上门来的国际官司,他们鼓足勇气,委托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应对这起跨国诉讼。为此他们做了大量应诉准备,光是这两年的相关贸易账目就堆了满满的两大箱。2006年11月6日,加方派人到“浩海”进行了为期3天的实地核查,同时又向有关政府部门核实情况,并告之终裁决定将在2007年1月作出。
积极的应对带来了完美的结局,而其他不应诉企业则皱起了眉头:根据这份终裁决定,“其他不合作的强制应诉企业反倾销税为242%,反补贴税率为每公斤产品加征17.73元;其他没有参加应诉的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7%,反补贴税为每公斤产品加征17.73元。”
有关人士认为,面对跨国官司,涉案企业需要积极面对,勇而应诉,挺一下前面可能仍是“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