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6日,修改后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讨论通过。新《条例》首次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开足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未开足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的,收费站要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也有权拒绝交费。新规一出台,就以其对驾车人权益的鲜明保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中激起了一片涟漪。
多年在高速公路企业工作的陈先生肯定地说:“这条立法的初衷很好,目的就是叫高速公路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让车辆快速通过。”
一些业内人士则对如何操作有所疑问。“江苏省3300多公里高速公路,绝大部分都是联网收费,进口处发卡,出口处刷卡缴费。假如遇到《条例》规定的情况,在进口的地方,发卡还是不发卡?在出口的地方,免费通行的车,卡怎么收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速公路企业老总说。他希望新条例出台后,有关部门能拿出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增强收费一线的可操作性,让高速公路真正畅通起来。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