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自行申报不是“自由”申报
· 把有害生物拒之“门”外
· 恶意欠薪逃匿可能获刑
· “三九”之末天欲雪
· 我省“民工专列”预订火爆
· 八个协会首次联手办“年货展”
· 今年回家
不愁了
· 想方设法减少客户排队时间
· 杭州最美的
10个村庄亮相
·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心坎里
· 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
· 创业路上大步行
· 这笔加班费何时能拿到
· 我省1300万亩农作物吃“营养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1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恶意欠薪逃匿可能获刑
我省将严打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
  本报杭州1月16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廖小清 谢佳) 笔者今天从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行为会议上获悉,很多企业主在恶意欠薪逃匿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虚报注册资本、虚假或抽逃出资、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后,我省将对这类违法犯罪重点立案查办。

  据介绍,有不少企业主误认为恶意欠薪逃匿只是一种民事纠纷,只能通过劳动部门或打官司处理,公安机关无可奈何。这种错误想法,使少数企业主拖欠工资肆意妄为。

  有这种想法的企业主要小心了:恶意欠薪逃匿非但得不偿失,还有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平湖市公安局近两年就查处了6起企业主恶意欠薪逃匿涉嫌犯罪案件,涉案总价值1300余万元,共有14人被判刑。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时近春节,各地公安机关将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联系,摸清当地欠薪企业情况,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对其中欠薪涉及人员多、影响恶劣,且企业负责人又隐匿行踪、转移财物的,将予以重点攻坚突破。同时,将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蓄意挑起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首者和骨干人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