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后,中国保监会对中国人寿的老产品“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和“国寿康宁定期保险”重新进行了认定: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可不归属健康险,属长期寿险范畴。国寿老“康宁”由此得以重新面市。
据了解,国寿老“康宁”利益集中、特点鲜明,保障范围涵盖了发病率和赔付概率最高的癌症和心血管疾病,且投保年龄比同类型险种要宽。 (李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