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悄悄”与“热腾腾”
1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杭州天目山路7号的省劳动监察总队门口,发现这里静悄悄的。保安对记者说,往年一到年关,门口就会聚集操着南腔北调的民工,从各地赶来求助讨薪,但今年很少见到民工踪影。
记者来到广厦集团杭州分公司的浙工大机电教学楼工地,看见200多位建筑民工正在脚手架上工作。记者问一位姓常的外来工:“去年工资都发到手了没有?”他爽快地说:“去年工资早汇到家里去了,今年第一周的工资也到手了。公司与我们每周要结算一次工资,分文不少。”
盘点2006年清欠工作,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沈长仁告诉记者,我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去年采取有效措施,为民工追回欠薪4亿元;与此同时,80个市(县、区)已在建筑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筹资15亿元以上;在112个行政区域建立民工欠薪应急制度,筹资9235万元;嘉兴及温州龙湾等地还将保证金制度延伸至制鞋、水利、园林等企业;由于有了这些长效机制,我省基本上做到大中型企业不欠薪、建筑行业不欠薪。
“跑了和尚”与“网络监控”
沈长仁承认,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还是有的。但是,即使在餐饮、零售等小单位和一些作坊式企业中,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民工兄弟也能快捷地找到清欠的途径——各级政府部门“春雨行动”全天候强力出击,法院“民工法庭”、媒体“民情热线”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各界的服务热线组成的强大监督网络,使年关清欠不留死角。
劳动部门谈的情况,与本报热闻热线掌握的情况大体一致。
江西民工朱宏向本报热闻热线反映,去年10月,他在湖州一个老板承包的施工队做油漆工,口头谈妥每平方米给75元工钱,今年1月4日完工时,他打电话找老板结账,老板以“最近很忙”为由推辞不见。第二天,他再打电话时,老板把手机号码都换了,他跑遍城区未能找到老板。记者得知后,与湖州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让朱宏向所在镇的劳动监察所投诉。1月11日,他向本报反映,通过建设部门对这个小工地工程承包款的网络监控,终于找到了欠薪的老板。现在,3000多元工钱已到手中。
据了解,现在在一些小企业发生的欠薪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雇主有意拖欠,多见于个体餐馆、制衣企业和施工队;二是有的老板平时故意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当企业出现亏损,这些小老板就会一跑了之。遇到此类情况,民工兄弟可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
“扣一月工资”与“狠招留人”
记者发现,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现在企业欠薪情况已有很大改观。不过,有一种隐性欠薪也值得关注。在一些地方,个别企业因怕民工年后不回来,在年关时“扣一月工资”,被称为“狠招留人”。
1月9日,贵州民工张福地向记者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形:他与妻子在绍兴某成衣公司工作,平时老板并不拖欠工钱,但前几天却说,为了让大家年后及时回来,这个月工资要“暂扣”。
“扣我一月工资,让我对这样的企业没了信心。节后到哪里打工,我要重新考虑。”从湖州赶到杭州乘民工专列回重庆的李志扬这样对记者说。小李在木业公司当制板工,老板平时对民工很客气。但现在一扣,就少拿1400元钱回家,他心里很不舒服。他说,想留住民工,用暂扣一月工资的办法能做到吗?!
李志扬在湖州打工6年,其间换了多家企业,但始终未离开湖州。他说,这是湖州这几年善待民工的行动感动了他。但对于个别企业扣下民工一月工资的做法,有的基层干部却表现得“宽容”。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须按时足月发放工资,即一个月至少发一次工资,当月工资当月发,决不允许超过一个月。超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交付2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