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艳 通讯员 盛汉钢) 农民工工资一分都不能少。记者近日获悉,我省劳动保障部门2006年为19.4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03亿元。
为保障农民工按时领到工资,我省积极探索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早在3年前,就在全国率先推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目前,全省已有80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被纳入该制度的企业超过5000家,保证金总额约15.5亿元。如有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就可以直接将其先前缴纳的保证金以工资形式发放给农民工。从2006年的劳动保障监察情况来看,已建立保证金制度的建筑企业基本实现无欠薪。建筑企业占欠薪总额也从2005年的70%,下降到2006年的40%。
一些地区还将这项制度推广到市政、交通、水利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宁波对无资质装潢企业、租用场地经营企业以及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也实行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温州龙湾区今年也将在制鞋企业中推行。
政府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是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另一项重要制度。现在,全省已有92个市、县(市、区)以及部分乡镇建立了这项制度,共筹集周转金9232万元,其中乡镇一级筹集5036万元。如有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即可以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监察办案的同时,可先从应急周转金中调用垫付农民工工资。去年12月,杭州朴树服饰有限公司因部分经营权转让,经营者又携款逃逸,导致140多名农民工无法领到1个半月工资。杭州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立案调查的同时,动用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先期垫付了农民工生活费。
此外,我省各级政府还加强日常性的农民工清欠维权和专项清欠行动。2006年以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的农民工投诉有28923件,其中已结案解决的28143件,结案率为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