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传来)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持续3年监督危桥改造工程,近日,该市第三批397座农村改造桥梁全部通过综合验收。至此,全市977座农桥得到了全面改造。
海宁农村桥梁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的桥梁桥墩、桥栏风化锈蚀严重,有的桥梁立柱混凝土大量脱落,大部分已成为危桥,无法承受重压。近年来,许多人大代表纷纷提出改造农村危桥的议案和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重视。
2003年3月,海宁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将农村桥梁改造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并提出了用3年时间完成近千座农村桥梁改造的目标。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桥改造领导小组,明确交通、水利等部门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模式,细化计划有序推进。
从此,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05年11月,代表们在视察中发现,建设施工力量严重不足,一些无资质的施工队伍通过挂靠等形式承担了施工任务,出现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要认真落实“海宁市农村桥梁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并经常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桥梁,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和业主组织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并认真组织复查,确保每座桥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针对一些航道桥梁建设工程补助标准过低、镇村难以承担建设费用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市政府适当提高航道桥梁改造的资金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