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终要落实在一件一件的实事之中。这些实事,既体现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社会的“大事”,也体现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家门口的“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抓好为民谋利的“小事”,必须要像抓“大事”那样,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之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关键在于用好的作风来办好事,用实在的项目来办实事。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实事必须实干,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决不喊空口号、搞花架子。实事还要见实效,最大的实效就是真正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感到幸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文效应。群众最能体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总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做好了,群众的幸福感就会提升,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心相系、情相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会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