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4日讯(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汪建强) 把服用某减肥食品说成和吃蔬菜大米一样安全;断言吃了某降压药“无毒副作用”、“终身不反弹”……对这样吹得天花乱坠的药品广告,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了。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向社会公布了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某些违法广告的虚假宣传。
本次发布的警示中,被公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共有9个。这类广告中,有的利用专家、医疗学术机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盲目夸大并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像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出产的“乙肝灵胶囊”,号称“某某著名专家联合推荐”、“首创中外医学史上‘核苷定位’核心技术”、“治疗乙肝总有效率高达94.5%”。有的利用消费者急于求成的心理,盲目夸大效果,随意承诺产品“安全”,如9快9减肥茶和减肥胶囊,在广告中号称“一天24小时,减肥不停歇”、“像吃蔬菜大米一样安全”;甚至还有些生殖健康类药品和保健食品在广告中发布不健康的性功能广告宣传,宣扬一些违反社会传统道德的观念,如北京倍和得营养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碧萝芷”,号称可以解决女性各种衰老问题,甚至还杜撰出“24岁的男孩,爱上8岁孩子的妈”的故事,严重误导消费者。
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属于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省这类广告中,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产品疗效、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中发布等违法违规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截至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7期461件,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6期79件,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6期298件。2006年,省本级还移送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654条,保健食品广告7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