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2002年开始提出网络实名制问题。到了2005年,韩国接连发生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促使韩国政府下决心将网络实名制付诸实施。
2005年1月,一份网罗99名韩国一线演艺明星隐私的“X档案”在网上迅速传播,在韩国引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关于网络公开性与个人隐私权的社会大讨论。
韩国政府于2005年10月决定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并发布和修改《促进信息化基本法》等法规,为网络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
韩国信息通讯部信息伦理部门负责人金钟浩指出,近年来,网民交流的方式从论坛发展到网络即时通信、博客等,国内国外网站浩如烟海,网络的全面监管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人力上都不可能实现。金钟浩说,韩国导入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树立起了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