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的第三年,我转学到亚特兰大攻读博士,一学期才3门课,闲暇时便想找一份工赚点生活费。一个美国朋友偶然提起可以开出租车试试,我马上来了精神,下定决心去做“的哥”。做“的哥”,先要考证。考试很简单,体检加学习班,再查看一下驾驶记录,只要以前不酗酒,没出过什么大事故,就OK了。
在美国做“的哥”十分自由,只要有执业资格证书,一去就能和出租车公司签合同。合同可以签一天、两天或一个月、两个月,签完合同就可以把车开走,也不用交押金,估计是因为美国的车便宜,也没有国内这么多税和费。按照法律规定,一天开车不能超过12小时。一天的活干完,只需回到公司交纳90美元的租赁费,剩下的钱扣除油费全是自己赚的。
美国的交通设施十分完善,认路并非难事,语言障碍也能克服(除非碰到非英语国家的人)。最令人头疼的是,不知上哪儿去拉生意。车里装了对讲机,调度员的声音一响,就绷紧神经,像做抢答题一样,谁的动作快,就能先抢到生意。即使距离很远,也会抢先冲着对讲机大吼:“我就在附近,马上过去!”一放下对讲机,便窜上高速公路,用力踩油门,没命似地飞驰而去。
生意最淡的一天,我只赚了5美元,最多的一天,我赚了800美元。
美国的乘客有给小费的习惯,数额一般为车费的10~20%。我开了一年车,只碰到3个没给小费的,都是中国人。有时,小费会意想不到地“超额”,我常常为此开心几天。万圣节时,一个老太太上了我的车,聊着聊着,发现她到过我家乡旅游。他乡遇“知音”,让她备感惊喜,下车时,给了我双倍的车费,算是给我的最好的节日礼物。酒鬼有时也十分“慷慨”。不同面额的美元尺寸一样,颜色都是绿的,只是上面印的人头不同,还都是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总统,估计没几个人分得清,更何况酩酊大醉的酒鬼。明明只有20元的车费,他会莫名其妙地塞给我100元。我告诉他给多了,他却打着酒嗝说:“剩下的是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