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加强宏观调控的作用,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有必要适当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并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会议决定,对1988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适当修改,由国务院重新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