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
1.慈土储(城区)27#地块、慈土储(城区)52#-2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如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出具由当地建设部门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慈土储(城区)22#-A、B、C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其中慈土储(城区)22#-A、B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由两家单位(自然人)联合申请;慈土储(城区)22#-C地块: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10日至2007年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30分~3时30分,到慈溪市招投标中心207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1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30分~3时30分,到慈溪市招投标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招投标中心209财务室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7日15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月1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招投标中心。
挂牌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至2007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30分~3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缴纳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个人参与竞买需要现金缴纳保证金的,需到招投标中心财务组领取现金缴纳证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冲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冲滞纳金;未竞得的,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989921
63809025
联 系 人:孙先生 周女士
开户单位: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2006年12月26日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06]14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慈土储(城区)27#地块位于西二环路以西,庙山路以北,宗汉中心幼儿园以东,马家路村耕地以南。
(二)慈土储(城区)22#-A地块位于浒山街道应莫陈三产用地以西、开发大道以北、走路以东、白河居住小区以南。
(三)慈土储(城区)22#-B地块位于走路以西、开发大道以北、浒山街道应莫陈三产用地及公共厕所以东、白河居住小区以南。
(四)慈土储(城区)22#-C地块位于走路以西、开发大道以北、走路以东、白河居住小区以南。
(五)慈土储(城区)52#-2地块位于四灶江以西,三四灶村耕地以北,五灶江以东,清水湾住宅区以南。出让土地面积323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功能为清水湾住宅区的配套绿地,经济技术指标与设计要求与清水湾住宅小区统筹。出让起始价295万元(总价),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以上地块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总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 亩
慈土储(城区)27#地块 34567 51.85 1.0~1.4 ≤30 30 商业住宅 商住 商业40年住宅70年 6430 650
慈土储(城区)22#-A地块 2817 4.23 ≤1.56 ≤30 ≥38 商业办公 商服 40年 1528 150
慈土储(城区)22#-B地块 5028 7.54 ≤1.95 ≤35 ≥25
慈土储(城区)22#-C地块 11913 17.87 ≤1.5 ≤31 ≥35 商业办公 商服 40年 2234 220